10月浙A牌照价格出炉 浙A牌照“出租”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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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卓众汽车网
发布时间:2019-11-18
10月浙A牌照价格出炉
进入“金九银十”,买车的人逐渐多了起来,车牌竞价情况的关注度也日益升温。
日前,10月杭州小客车指标竞价结果出炉。经过6个小时的竞价,个人最低成交价为36300元,环比上涨1500元,平均成交价为38705元,上涨2659元。和个人价格上涨形成对比的是,单位价格呈现下跌趋势,单位最低成交价为10000元,平均成交价为36502元,分别下跌24000元和2328元,1家单位以1万元的底价成功捡漏。
杭州车牌价格进入上涨通道
四个月涨了近一倍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系统公布的数据,本月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总有效编码数765469个,其中个人有效编码数740036个,单位有效编码数25433个,个人参与人数比上月略有下降。
2019年10月拟配置小客车增量指标共6981个。其中,以竞价方式向个人和单位配置增量指标1354个,其中个人指标1189个、单位指标165个。
从价格曲线中可以看出,杭州车牌个人竞价价格已经进入上涨通道。个人最低价已经由今年6月的18800元上涨到34800元,短短四个月几乎翻了一倍。
随着翻倍增长的车牌价格,随之而来的是一条黑色产业链---牌照出租
那么浙A牌照“出租”合法吗?为您全面解析其中风险
1、 承租者的风险
(1)租牌买车,可能车、牌全无。
根据法律划定,机动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泯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一旦车辆被车牌原主进行买卖、典质等时,第三人完全有理由依据《物权法》善意第三人的原则相信车就是车牌出租者的,从而使得租牌买车的人,车、牌全无。
(2)过户、投保、补证手续烦,车辆可能被执行。
车辆的交易过户、投保理赔、补办证照等,都需要车牌出租人的身份证实,假如车牌出租人不予配合,承租人将无法进行办理。当车牌出租人经济状况恶化,无法偿还拖欠债务,其财产被保全或被强制执行时,因车辆登记在车牌出租人名下,将可能导致车牌承租人无法正常办理车辆检修、过户等事宜,甚至车辆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
2、出租人的风险
(1)合同本身无效,“免责协议”并不能真正免责。
对于车牌出租人而言,即使签订了免责协议,但是这个协议或者合同本身来说,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划定,一旦发生事故,车牌出租人仍是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发生重大事故,车主连带少不了。
根据相关法律划定,因车辆事故产生的赔偿,应由驾驶者承担。但假如在无法确定驾驶者的情况下,车主应先行垫付赔偿,再向驾驶者主张,这就可能导致出租人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
《车牌租赁协议书》无效
签订《车牌租赁协议书》的合同目的是为了租赁小客车配置指标使用,该行为扰乱了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故此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牌租转不合法。通过与他人私下签订租赁协议或是买卖协议,都会借用有指标的人的名字购买车辆,属于借用他人名义买车,违反了《杭州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居民身份证和杭州市对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与他人签订小客车指标租赁和买卖协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合同应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浙A车牌租赁这个问题,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不要抱着侥幸的心里去打法律的擦边球,租赁车牌是违法的。一经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查证属实,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权利人更要承担“车”“号”两空的严重后果。但如果你是通过凹凸租车进行租赁,那这完全是靠谱有保障的,车牌所有人通过自己购买新车、再整车出租给凹凸的方式,这样可以同过只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来为车牌所有人规避所有法律风险。了解详情可拨打客服热线10100202咨询